20重庆农村喜事操办习俗——土家族婚俗

一、婚礼
土家族的婚礼是人生最隆重的礼仪。土家人历来把结婚当作人的终身大事,因为它关系着一个家族的繁衍和香火的延续。在1735年以前,土家人的婚姻甚为自由,男女之间,以歌声为媒,木叶传情,只要请土老司作证就行了1735年以后,土家聚居区由流官管辖,流官便强迫同化,经历40年,也就是1775年以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逐渐占了上风,这时,土家人结婚一般都要经历这样一些过程(童养媳、抢婚等情况除外)。
求婚与放话。男方与女方求亲,必请媒人前往去为男方求亲,须自备伞一把,表示团圆同时还须带上男方准备的礼物前往女方家,若女方收了礼,便有了八成希望;若女方不收礼,表示拒绝这门亲事,媒人不必再来一般女方为显示金贵,不会轻易答应,讲究“三媒六证九早晨”。三媒指正媒、副媒、劝媒;六证指天、地、君、亲、师和老祖宗。女方表示同意,称为“放”女方放话后,即点上蜡烛,并由媒人放硬炮三挂,称“定准火炮”,既表祝贺,也是信息,同时告知世人知晓。
插看认亲亦叫“定亲”。女方同意,男方需准备礼物(主要为衣物、首饰、食品)用抬盒送去女方家。其衣物、首饰为赠女子之物,食品送女方亲友。送礼讲究四抬、六抬,也有八抬的,认亲亦称“插香火”。订婚之后,双方视为姻亲。土家人说:“不开亲是两家,开了亲是一家。”从此,男方需去女方家送节,送红白喜事拜年时,女方需做1~2双布鞋赠与男方,女方父母亦需回赠钱物作为答谢。男方提出结婚那年,需送一只带有尾巴的大猪腿,若女方同意年内结婚,便将礼物收下;若女方不同意年内结婚,则割下猪尾巴交给男方。
讨庚,即讨女方的生庚八字。“方庚”需由男方准备好庚书,由媒人陪同前往。但讨庚时,男方不得见女方的面,待女方开了庚,男方即放三挂鞭炮,以示庆贺。
送日子即由男方选择好良展吉日,去女方通知“佳期”。土家人称“送日子”,送日子后,男女双方积极筹办婚事。女方准备嫁妆,男方准备办喜酒,女方的嫁妆以生活用具和食物为主。生活用具主要为被条、毯子,以及碗和茶瓶之类,土家人有“三天不吃婆家饭,三年不穿婆家衣”的说法。
哭嫁 哭嫁是土家族的重要习俗,也是土家女子婚前的一个重要仪式。新娘哭嫁,一般在出嫁前七天、半月哭起,也有哭上一月的。哭嫁时有亲友陪哭。有的地方是哭“十姊妹”。即另找九位姑娘“陪哭”。哭嫁的主要内容有“哭父母”、“哭哥嫂”、哭伯叔”、“哭姐妹”、“哭媒人”、“哭梳头”、“哭戴花”、“哭吃离娘饭”、“哭辞祖宗”、“哭上轿”等等。“哭父母”的歌词为:
一尺五寸养育起,受了几多冷和饥;
在娘怀中三年滚,头发操白几多根;
青布裙来白布腰,背过几多山和。
大河涨水小河翻,小河岸上栽牡丹;
于牡丹红了多少颗,老了我娘心一颗。
人天上星星月不明,我爹为我费苦心:
一怕我们受饥寒,二怕我们得疾病;
三怕穿戴比人歪,披星戴月费尽心;
四怕我们没文化,送进学堂把书念;
把你女儿盘成人,爹的恩情比海深。
我今离别父母面,心里难过泪淋淋。
女儿离开父和母,难报父母养育恩。
“哭吃离娘饭”的歌词为:
从今摆过离娘饭,要想相会难上难;
头上顶了露水帕,从今离爹又离妈;
身上穿了露水衣,犹如生离死别情;
脚上穿了露水鞋,犹如上了望乡台。
春来百草满山青,生离死别好伤心,
与我父母来别离,堂公伯叔也离分,
黄梅未落青梅落,白发反送黑发人。
三亲九族从此别,恰如阴司一孤魂。
哭嫁期间,其家族亲友都要请出嫁的姑娘吃“送嫁饭”。“送嫁饭”虽办得尽量丰盛,但不许喝酒。
礼婚前三天,男方需前往女方家“过礼”。所送去的衣服只送衣不送裤,裤由女方做。有的女子自己有多少新裤便向男方要多少新衣,以相配成套;至于被子,女方也只做被面,棉絮、包单由男方做,称作“礼布”“过礼”的时间,也有在婚前十天,及至半月的。
娶亲婚前头一天,女方需办“花园酒”。土家人又将“花园酒”称作“戴花酒”。“花园酒”上,女方需将全部嫁妆摆出来,擦洗干净,并请媒人给新娘“开脸”“开脸”是用线绞除脸上的汗毛,新眉毛扯成一钩新月,发辫盘成“巴巴髻”,戴上“花冠”,等待迎亲队伍的到来。
男方派来的迎亲队伍,由彩旗,乐队(有长号、唢呐、钹钹庆、筛锣、边鼓等),抬盒数个(必为双数),花轿三乘,头、二嘎、摸米组成。“头嘎”为媒人;“二嘎”为“礼官”;“摸米”代表新郎,由青年小伙子担任(因新郎是不去迎亲的),于头天下午到女家。
有的女方,在迎亲队伍到来之后,要举行“拦门礼”。“拦门礼”上,女方礼官要盘诘男方礼官,盘天盘地盘历史,成为双方智力、反应力和知识的较量,西水河畔后溪一带的“拦门礼词”为:
问:远来一客,口含翰墨,
先生到此,有何话说?
答:锣沉沉,鼓沉沉,
惊动天上太白星,
天也知,地也知。
我将四书来讲起,
为命陪臣草创之,
四时讨令之,
行人与之修饰之,
东里子产润色之,
博学之,审问之,
知之为知之,
不知为不知,
是知也,
门上写的“之子于归”,哪个不知?
问:你由山路来,水路来?
答:我山路也来,水路也来。
问:你山路来有多少弯?
水路来有几多滩?
答:山路茫茫没记弯,
水路沉沉没记滩。
问:先生来此,几大洲、几大湖不问,
只问你有几多天?
答:三十三天。
问:哪三十三天?
答:东八天,西八天,南八天,北八天。
问:你说三十三天,才四八三十二天。
答:新郎新娘花果团圆是今天,
这不是三十三天,是什么?
“拦门礼”毕,鸣炮奏乐,按其亲疏,分批请迎亲者进堂屋歇息。
当晚,举行找“摸米”的活动。因“摸米”无特殊标志,到底是谁,女方并不知晓,由哭嫁时陪哭的姑娘在迎亲队伍中的青年男子中寻找,名“找摸米”一旦怀疑谁是“摸米”,便在他脸上抹锅烟墨,被抹者亦反抹。此时,男女扭成一团,互相抹墨媚,被抹的男子多,说明被女方姑娘爱上的多,而真“摸米”的脸上却不能见黑,万一不幸被抹,也要悄悄洗净,否则被视为丢了新郎脸面。俗有“摸米脸上没有黑,新郎姑爷好角色。夫和妇顺全家福,家发人兴创大业”之说。
佳期那天,鸡鸣“发亲”。发亲前,新娘要穿露水衣、露水裙、露水鞋,搭上“喜罩帕”新娘上轿前,女方要派人“试轿”。此刻,哭嫁也进入高潮。
上轿要由哥哥背,路过堂屋时,要踩堂屋正中的斗。“踩斗”时新娘哭的唱词是:
手拿红绞五尺长,
哥哥背我离爹娘;
手拿红绫五尺五,
哥哥背我离父母。
脚踩金斗四只角,
今朝出来离祖婆。
堂屋打伞当天扬,
今朝离开爹和娘。
上轿前新娘要扔十二双筷子,扔筷时哭的唱词是:
乌篾筷子十二双,
哥哥六双我六双,
哥哥六双发家又致富,
妹妹六双落远方。
上轿时,要“哭上轿”。“哭上轿”一段中的主要唱词是:
枫香树来枫香球,
我和你一无冤来二无仇,
你只往外头背,
不往屋里留。
哥哥呀,你为什么这样狠心,
背我往火坑里送?
你为什么要帮人家的忙?
你把我背到岩坎上倒了吧,
让我变只鸟儿,
飞到无边无际的天里头去吧;
让我变只鱼儿,
游到无边无际的大海里去吧。
哭嫁,上轿前达到高潮,有的哭得死去活来,既包含了离别的痛苦,又有对封建婚姻的强烈反抗。
新娘出门,娘家兄弟要抬轿子送一程,远近不定,新娘在轿上只哭三五十步。
送亲路上,嫁妆在前,随后是媒人、带路、正娶、唢呐及吹鼓手,后面才是“四轿”(即四人抬的轿子,新娘坐)和送亲客(送亲客主要是兄嫂,弟为散送)。
途中,娶亲的有意歇气,让女方的正送给人们装烟、发糖;此时,男方的兄弟(含表兄弟)可与新娘亲嘴,要新娘装烟等多种形式逗新娘。
轿子到男方地坝坎下,男方鸣锣鸣炮,这时,有的地方男方也兴拦门。石柱一带的拦门礼词为:
问:君子博学能指路,
这重梯子几多步,
答:我是无能不敢上,
请你先生来引路。
轿子到了男方大门口,男方押礼先生又开始了:
问:是打马迎亲,还是迎亲打马?
答:迎亲打马。
问;是之子于归,还是于归之子?
答:之子于归。
拜堂。男方请一子女双全的妇女将新娘牵进堂屋后,新郎新娘在香龛前跪拜三次,二人即进洞房抢床,据说,谁先抢着谁就强。
铺床。下午由男方的姑爷(或姐夫,或妹夫)用篾给新人打床巴夹。打好后,铺床的草把由弟、妹,或侄儿侄女提进新房,一人只能提一个。请姑姑(或姐姐,或嫂子,或请儿女双全的妇女)给新人铺床,铺床时的祝词为:
铺床铺床,四角鸳鸯。
天上金鸡叫,地下紫鸡啼,
一不早,二不迟,
正正是个铺床时,
一要请木匠,
二要打牙床,
牙床打起四角方,
打起铜钱亮堂堂。
婆家子贤,娘家子顺,
二人铺起双人睡。
大木匠,雕狮子,
小木匠,雕凤凰。
又铺草,又铺毡,
铺了席子铺卧单。
新床铺得平平整,
铺起专把新人等。帐子两边軃(tuǒ),
两个新人来合伙;
帐子两边挂,
两个新人来说话。
席子二面青,
二人说话都同心;
席子二面黄,
大事小情有商量。
笑笑和和一辈子,
快快乐乐过日子。
闹房。新婚晚,新郎新娘和众客一起,吃饮食(吃东西),开玩笑,说四言八句。这时,新娘一般是不开腔的。
拜早茶。第二天早上,待送亲客打扮毕,由新郎新娘给长辈拜茶,先请家公舅爷堂前受礼,再按辈分依次拜茶。
婚后三天不分老小,举族庆贺。
回门婚后第三天,新郎新娘一起去女方拜见岳父岳母,称为“回门”。就此,结婚仪式宣告结束。
在土家族的婚俗中有这样两个最主要的传说:
一是“喜罩帕”。传说,过去土家山寨有个妹娃叫昔比,歌唱得无比好;一个男崽叫猪娃,咚咚奎吹得无比好。二人天天一起上山打猪草,打柴,青梅竹马,情真意笃。长大以后,猪娃提出想和昔比成亲,昔比怎么也不答应。原来是昔比头上没有发,不好意思答应他。这事被猪娃知道后,便说:“那没有关系,我一样要娶你!”二人成亲时,猪娃送给昔比一张红头帕,昔比披上红头帕,被娶到猪娃家,当晚长出了一头黑油油的头发,人们说,那红头帕会给人们带来幸福,就给那红头帕取名“喜帕”。以后,土家人结婚,就都要搭喜罩帕了。
另一个传说是“抬菩萨”。传说,土家有一位白总管,除白姓外,谁家有人“哭喜”(即“哭嫁”),他都要去和即将成亲的大姐睡三夜,后来,谁家“哭喜”都说女子姓白,就躲过了这场灾难;白总管知道了,就说:“以后不管姓啥,谁家哭喜他都去”,于是,以后有人“哭喜”就说成是“哭死”(即“哭丧”),这事被白总管知道了,他说:“以后,不管是哭喜还是哭死,他都要亲自去看”。于是,以后人们不等天明就发亲,并用轿子抬,头上搭个红盖头,有人碰见,就说吹吹打打抬的是菩萨,既然抬的是菩萨,那谁还敢动呢?土家人结婚,鸡鸣发亲和抬轿子就是这么兴起来的。
二、通婚与禁婚
土家族主要是在本民族内通婚,但不排除与汉族和其他民族通婚,土家族与汉、苗杂处,呈小聚居、大杂居的状态,同时在湘鄂渝黔这个空间里也生活着其他少数民族。土家族与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通婚的状态与其他少数民族的婚姻制度有着较密切的关系,比如苗族,其基本婚姻制度为本族系内通婚,所以土家人与苗人通婚的便少,而与汉人通婚者较多。
土家族的禁婚主要有这样几种情况:
(1)同姓不联姻。土家人叫“同姓不开亲”,即彭姓与彭性,冉姓与冉姓,白姓与白姓,田姓与田姓之间不得开亲,无论“姑表亲”、“姨表亲”、“扁担亲”均不得联姻。
(2)联宗不联姻。土家人称“联宗不开亲”。西水河边的后溪,田白二姓联了宗,田白二姓便不得开亲。联宗表示为同一宗族,祠堂供奉的为同一祖先。土家族联宗禁婚都是以父系姓氏来决定的,于母系姓氏便不同了。
(3)禁堂弟坐堂兄床。若堂兄亡故,禁堂弟与堂嫂结婚。
在土家族的婚姻中,流行下列几种形式:
(1)指腹为婚。孩子出生以前,两家父母指腹为婚,待孩子出生以后,若两个孩子性别相同,则“打干亲家”;若是一男一女,则“打实亲家”。此种比例约占2%~3%。
(2)“打摇摇亲家”。即“童子婚”,两个孩子还在摇篮里,或一二岁,或四五岁,两家父母便为其订婚。此种婚姻达20%以上。
(3)自由婚姻。土家人于婚姻的缔结,常以“歌声为媒,木叶传情”。男女传情的时空点,一是在“舍巴日”活动中;二是年节集会和赶集的时光;三是走亲戚聚会的日子;四是上山砍柴,下河捕鱼等劳动之中,这是恋爱较自由的状况。
(4)“童养媳”。土家人称“引来的”。即将一女子小时就抱养在家,长大后作自己的儿媳。“童养媳”引来时,须放鞭炮以表示“认亲”(即承认未来的婚姻关系)。长大成婚时,须“放圆成”(即正式成亲结为夫妇)。“引来”抚养作“童养媳”的女子,有的是因女方家庭困难无力抚养,有的则因女子是孤儿无人抚养,而男子的父母又看上了准备作自己的儿媳,引来抚养,这种婚姻比重不大,约占8%。
(5)“抢亲”。土家人称“捉来的”。“抢亲”有两种情况:一是男方家穷,几弟兄虽劳力较强,但无力娶亲,便抢一女子为妻;二是有钱有势的人家,或土家狠人,看上某女,便派人硬抢过去,结为夫妇。一般情况下,被抢去的人,家人只得认亲。
(6)纯男子选择式。即某男看上某女,去女方门前放一挂鞭炮,即为定亲,以后便可迎娶回去。若几个男子同时看上某女,且都放过鞭炮(即都定了亲),造成情杀亦有之,严重的还危及女方全家安危。
(7)舅权优先婚和其他亚血缘婚姻。土家族长期保留着亚血缘婚姻的残余,亲上往来较多,主要的有“姑表亲”(即舅权优先婚)、“姨表亲”、“扁担亲”三种,其中最典型的是舅权优先婚。
舅权优先婚就是姑家之女必嫁舅氏之子。土家人中有“姑家女,伸手娶;舅家要,隔河叫”的说法,土家人把这种婚姻称为“接骨种”所以在部分土家山寨,姑家女出嫁前,需征求舅家的意见,当舅家不娶其女时方可嫁与人。此种比例占28%以上。从“接骨种”的说法和做法来看,一是上辈为同胞姐妹,下一代则为“骨种”,如果联姻便是“接骨种”;二是姑之女嫁与他人,必征求舅家意见,主要为保证舅之子能娶上亲,以便娘家“香火”不断。
姨表亲”便是将女儿嫁与姨家之子。土家人称“送姨姨家”。“送姨姨家”既是亲上加亲,又因相互了解、信任,使下一代的婚姻关系得以巩固。
以上两种婚姻造成的原因:一是亲族情感;二是继承关系;三是传统习俗和伦理观念的影响而当作妇女出嫁的一种补偿;四是土家族聚居区交通不便,婚配地域范围狭窄,加上科学知识贫乏,不懂得近亲结婚的危害。
(8)“换亲”。土家人称作“扁担亲”或“连枷(gài)盖亲”。即两家议定:甲家之女嫁与乙家之子,乙家之女嫁与甲家之子,相互“换亲”。“换亲”又分三种情况:一是甲乙双方儿女之间都有情有意,自愿“换亲”;二是双方父母有意,包办“换亲”;三是甲乙双方较贫困无力娶亲,不得已而采用“换亲”的方式,使双方都能娶亲,得以延续“香火”,达成种的繁衍。
(9)“坐床”。在土家族婚姻中还有“坐床”(即“转房”)的习俗,即兄丧后,弟与嫂为婚,称作“弟坐兄床”。若兄丧,弟要“坐床”,则嫂不得与他人成婚。弟若不愿“坐床”,其嫂方可改嫁他人。个别也有“兄坐弟床”的。“坐床”在土家族婚姻中皆称“旧婚”(实指“再婚”),只有未婚青年男女成婚才称“新婚”。产生“坐床”习俗的重要原因,一是使家族内的劳动力不致外流;二是子女不致带去外族,以保持家族的繁盛。
(10)“卖活人妻”。在土家族的婚姻中,还有“卖活人妻”的情况。即丈夫有权将妻子卖与他人为妻,称为“卖活人妻”,“卖活人妻”有三种情形:一是妻子作风不好;二是妻子的情态不好;三是包办婚姻时兴的“隔口袋买猫”(即婚前男女双方不得见面),娶来后看不上。这三种情形都说明新中国成立前土家族妇女地位的低下。
以上十种,都是1950年以前的情况。固然,像舅权优先婚等某些亚血缘婚姻的形式,直至20世纪80年代末,也还在一些偏僻边远的土家山寨保存着。
土家人婚后,一般都是从夫居即妻子成为丈夫家中的一员。在讲汉语的地区一般不再出现妇女的名和号,只保留姓氏,大户人家称其为某氏夫人:一般人家则在女子姓氏的前面贯上丈夫之姓,如白某某嫁与冉某某,则称白氏,此种称呼乃于“改土归流”后习自汉族而来,所生养的子女皆从父姓。20世纪50年代以来,女子出嫁后,仍以原姓名相称。
婚后从妻居只有在“入赘婚”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入赘婚”(即“招婚上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未生育儿子,只有女儿的父母,独生女儿更不必说,若二三女儿则选其中的一个“招婿上门”;二是生育的儿子只有一个,又是残疾之人,长大后无力赡养父母,亦于女儿采取“招婿上门”的形式。“招婿上门”的婚礼及应用物件一般由女方操办。从妻居的男子在“改土归流”以前,从妻姓。“改土归流”以后,无须更改姓名,只承担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所生子女从父姓还是从母姓,由男女双方协商议定。
三、离婚与再婚
土家族讲究“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在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下,离婚率极低,即使丈夫瞧不起妻子,可直接采用前面所说的“嫁活人妻”的做法,这就谈不上离婚了。真正按法律程序履行离婚,那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事情。
土家妇女的再婚,除“坐床”外,其配偶,有的为亡妻的男子,有的则嫁与年纪较大而过去因各种原因而无法成亲的男子;于男子,既有找未婚年轻女子者,亦有找亡夫之妇者。
土家人的再婚,无论男女,结婚的过程和礼仪都不必如新婚般讲究,有的只需手续到堂,有的则从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