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重庆民俗风情——土家族的产品交换与商业民俗

土家人至少采用了3种方式交换产品:一是市场内实行正式市场交换;二是市场外实行非正式市场交换;三是通过相互关系交换产品。
20世纪50年代以前,土家族聚居区未有现代化的运输工具,交通极为不便,运输几乎全凭人背马驮,在这种状况下,土家族农民只能在地方市场上进行交换,显得相对封闭,受外界的影响不大。那时的市场交换一般具有这样几个特征:
1、产品交换是通过供求、价格进行的。
2、农产品市场带有专业性,如猪市、牛市、粮食市场等。除当地市场外,还有跨省区的边贸性市场,如秀山平凯的耕牛市场,三省边界居民都来此进行交换,每场的交换量达数十头乃至上百头之多。
3、专业市场分行业管理,并有中介人其行业管理便于征税。中介人主要是进行买卖双方的价格协调,以便成交。中介人进行价格协调主要是用手势表示。如五指并表示5;伸出大拇指和食指表示6;用大拇指在中指和食指尖滑动表示7;大拇指和食指张开表示8等等,其询盘、发盘、还盘,都由中介人将对方的手拉在自己的长衫下用手势表示。
市场外的非正式市场交换,是在村寨内和毗邻村范围内联系较为紧密的熟人、亲朋间进行,亦有在相识者之间进行的。此种交换,无需中介人,亦不受行业管理的束缚。其情形有四:一是以物易物一般情况下,一定量的产品之间价值应相等,如不相等,应付给补偿金二是赊销。所欠款项待另一产品产出后交清,或到期用现金交付。赊销多是可信赖之人,无需手续。三是商贩用现金去生产者家中直接批发或者是消费者直接去生产者家中购买四是产品成熟前向生产者订购,订购时有的需支付一定的现金,有的则用现金提货或记账。非正式市场交换起到的客观作用是:密切了亲朋邻里和交换双方的关系,加深了情感,增强了民族内部的凝聚力,同时也方便了交换双方。
通过相互关系交换产品主要表现为“礼尚往来”土家人一遇婚丧、造房等家庭的红白喜事,亲朋邻里均需送礼,受礼时,主人必用礼簿将礼金或礼物一一登记,逢对方办喜事时必得回赠,以示答谢。这中间含有因贫富的不同而出现平行式相互关系和一般性相互关系两种情况。如果关系一般,亲密度不高者常用价值相当的礼品或礼金回赠;如果相互亲密,则因贫富的不同,而不计较是否等值,较富者常为展示其富而又碍于少了拿不出手的情面,其回赠往往高于受礼的价值。另一种情况是,亲朋间,由于所住山上山下的地理位置高低和立体气候所造成的农产品品种及收获季节的差异,相互间有“送新”和季节性接济的习俗。即低山收获之后,向山上住的亲朋“送新”和接济粮食。“送新”多为对方未种植的品种,接济则是需高山收获后如数偿还的。亦有亲朋间不等价的偿还,即对方需多还一二成或三四成,这中间也存在着多种关系的交叉。
商贾禁忌与预兆:①赶集途中,若碰上的第一个人是女子,且答了话,这天便不能做生意,得立即返回。②赶集途中,遇人解便(尤其是女子),不能上集。③破禽之日,禁做买卖。④赶集途中,碰上水牛或蛇,生意必好,因为蛇是银串子,水牛最值价。⑤晚上梦见水牛或蛇,生意必旺。
1956年公私合营以后,货物都由国家商业部门或集体性质的供销合作社统一销售与收购。改革开放以后,土家人也和全国其他各族人民一样,进入商品经济的大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