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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社坛镇大堡革命烈士陵园墓记

日期:2021-11-10

丰都县社坛镇大堡革命烈士陵园位于重庆市丰都县社坛镇李家冲村5组三叉口。该陵园由墓塚、纪念碑、凉亭、展览室和纪念广场共5部分组成。整座陵园坐西南朝东北,方向230度,占地面积963.5平方米。墓塚呈圆柱形,半径1.4米,高2.3米;纪念碑座呈方形,碑长4.12米,宽4.05米,高0.95米,刻有胡子湘、卢永祥等革命烈士生平简介;纪念碑呈方形,边长1.6米,通高7.6米,墓碑上刻有“革命烈士永垂不朽”“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等字样;陵园左侧有黑色大理石碑一块,刻有“重庆市丰都县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内容;展览室2间,展出有大堡革命烈士牺牲图片和文字等内容;纪念广场长29米、宽22.2米,面积为643.8平方米。

1949年12月3日丰都解放,12月8日中共丰都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12月11日,县委、县政府命时任五区区委书记楚乃功、区长程民明、区委副书记胡子湘和区委委员王宗圣等人率队前去接管社坛、崇兴、大堡、永兴、仁沙、金盘等乡镇。12月13日,五区区委和区人民政府成立。12月19日,县委向各区布置了接管旧政、建立新秩序和开展征粮支前等任务。国民党利用潜伏特务吴锦堂、刘占清、刘国卿、张集成、湛异常、周干臣等乘解放大军西进歼敌之机,秘密联络国民党的党、政、军、警分子,纠集地主恶霸、土豪劣绅、散兵游勇、封建“帮教会”等残余势力,于1950年2月12日,制造了震惊川东的“2·12”(亦称“大堡惨案”)反革命武装暴乱,妄图以五区为突破口,推翻新生的人民政权。此次暴乱屠杀革命者43人(其中,县、区、乡干部5人,解放军指战员20人,县武装大队和区武装中队人员5人,征粮队员13人),抢劫公粮(稻谷)5万公斤。暴乱发生后,人民解放军和地方武装协同作战,采取“集中优势兵力”“分遣清剿”“划片驻剿”等分合战术,用近10天时间,平息暴乱,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1978年3月,大堡公社革命委员会为纪念“大堡惨案”死难烈士,新建大堡革命烈士陵园;1979年1月建成竣工, 2003年社坛镇人民政府进行整修完善。2007年社坛镇人民政府在陵园设立了展览室;2016年6月,社坛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文化委及县文物管理所筹资70万元,重新修缮了该旧址。

1987年12月,县政府将其列为“烈士陵园建筑重点保护单位”。2002年7月1日,县委、县政府将其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校外教育基地”。2010年7月13日,县政府公布社坛镇大堡革命烈士陵园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10月,经县政府审查核实,以丰都府发〔2015〕16号文件确定并公布该陵园为县级保护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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