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县遗址位于合川区龙凤镇龙多村5社,分布在梅子湾到河坝院子一带,占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赤水县于隋开皇八年(588年)置,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撤销,建置时间695年,始终为合州属县之一。

赤水县遗址的宋代柱础(摄于2009年)
赤水县遗址于1987年重庆市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进行三江文物调查时发现。遗址为浅丘地貌,地层堆积顺地势北高南低。地表为耕土层,距地表约1.6米深为唐宋层,厚约0.8米,主要包含唐宋时期陶瓷片和各种建筑遗存。从贯穿遗址的冲沟断面观察,多见较大的平铺石块,应为道路石板、房屋建筑遗存及其他建筑的基面。另有石质研磨器、井盖石、石柱础、瓦当、陶水管等遗物。在采集的文物标本中,大部分为隋唐五代至宋的遗物,以瓷器残片为主,其器形多为生活用具。此外,遗址早期地层发现有汉代绳纹陶片等,晚期地层则有元代青白瓷盏底、明代青花瓷片等包含物。2011年,赤水县遗址被公布为合川区文物保护单位。
(摘编自《重庆市志·文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