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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4-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单位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以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严格遵循办内信息公开流程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全面完成了各项信息公开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围绕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831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1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58条,今日头条号发布信息261条,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公开前填写《信息公开审签单》,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建设,及时对板块进行更新升级,确保更直观、有效地反映信息公开功能。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严格按照三审三校编审要求,保持常态化更新。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有序。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相关汇报,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二是夯实责任,明确各处室信息公开内容,提升全办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三是提升能力,积极参加各类信息公开会议及培训,加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培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理论研究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理论研究,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二是认真梳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并积极探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办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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