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
关于加快全市方志馆建设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地方志工作机构:
为推进新时代全市地方志事业快速发展,展示全市地方志研究成果,进一步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增强本土优秀历史文化的凝聚力,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治、教化”的独特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中指组《方志馆建设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全市方志馆建设实际,现就加快我市方志馆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时代方志馆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方志馆建设是落实党和国家新时代传承发展优秀历史文化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针对全国地方史志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并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推进地方史志事业发展。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各地要自觉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当中,加快方志馆、地情网站、数据库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做好各种文献的分类、整理和归档工作,配备专门人员,把这些无价之宝保存在方志馆、地情文献中心。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纲要》制定了全国《方志馆建设规定(试行)》,要求全国县以上行政机构要建立方志馆,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方志馆。落实党和国家对新时代传承和发展优秀历史文化的工作部署,迫切需要加快方志馆建设。
(二)方志馆是传承弘扬地方优秀历史文化的基础阵地。地方志是一座巨大的文化宝库,方志馆是集中储存、展示研究、开发利用地方史志资源的重要文化场所,是宣传展示国情、地情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是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地方知识、信息的重要途径和平台,是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市、区县方志馆,有利于更好地挖掘重庆人文精神,传承发扬地方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有利于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文化凝聚力向心力影响力。
(三)方志馆是系统立体展示地方历史文化的传播中心。方志馆作为地方重要的地情展示中心、数字地情服务中心,可以系统直接地向公众提供翔实权威的地情资料,展陈宣传地情,彰显地域风采,是外来人士迅速了解本地历史文化的重要平台,是本地人民群众寻根溯源、培育爱国爱乡情怀的重要场地,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中小学学生学习地方历史文化知识的重要课堂。各区县地方志工作机构要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抓住机遇,积极推进方志馆建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方志馆建设要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发挥“三个作用”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方志馆规划、建设和管理标准,推进地方志事业加快发展,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方志馆建设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访问,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努力做到规划科学、规模合理、特色鲜明、功能全面。
(三)目标任务。力争到2022年,逐步建成市、区县两级方志馆,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建成地情馆(室)。
(四)建设要求。
1.选址布局合理。区县方志馆选址布局要从实际出发,选择符合区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安全环保要求、文化氛围浓厚、人员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市政设施齐全的地段,最好与相关文化单位“扎堆”,建筑设计要充分体现地域特色、时代特色、民族特色、文化特色。
2.馆舍规模适当。按照中指办《方志馆建设规定(试行)》要求,方志馆建设应与行政区划级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服务人口数量等相适应,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和小型馆。大型馆为省级馆,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中型馆为市级馆,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小型馆为县级馆,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与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等文化设施合并建设的,要机构分开、业务分开、独立运作。各区县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方志馆建设规模。低于1000平方米的暂时可以作为地情馆(室)运行,不挂方志馆的牌子,逐步创造条件推进方志馆建设。
3.功能区设置规范。应设收藏保护区、展览展示区、编纂研究区、学术交流区、信息技术区、公共服务区、人员工作区等主要区域,并建设公共停车场地、人员安全集散场地、绿化及其他必要的附属设施。
4.设施设备齐全。要有足够数量的书架、书橱和用于图书管理、借阅的附属设施,配备计算机、扫描仪、复印机、照相机等电子资料处理系统,以及防虫、火、鼠、盗、潮等设备与器材。
5.信息化系统完善。按照信息化要求,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等互联网技术,在建设实体方志馆基础上,结合各区县方志(地情)网建立方志馆门户网站,设置方志资源数据库、电子阅览系统、综合数据采集系统,实现志鉴、图照、音视频等各类地情资料的信息化管理。
6.人员配备适应。要配备适应方志馆基本运行维护的既具备地方志专业知识、又熟悉图书馆专业技能的管理人员,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数据库和互联网操作技术。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置采编、阅览、文献复制、专题研究、咨询等业务岗位。
7.管理制度健全。方志馆建成后,要制定方志馆开放运行、维护管理等制度,探索志鉴、音视频以及地情资料收集、交流、储藏、修缮等办法,制定数字资料管理措施,实现方志馆规范有序运行。
三、组织保障
(一)明确各级职责。地方志事业历来是“守土者之责”。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一纳入、八到位”要求,努力把方志馆建设摆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积极推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多请示多争取,积极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动员和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方志馆建设。尽力推动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结合自身特色,利用现有条件建设地情馆(室),提升地方历史文化品位。
(二)落实保障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开展实施方志馆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有关工作。协调财政部门将方志馆建设、运行管理、藏书研究、开放服务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结合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方志馆运行要求适时调整追加预算。争取机构编制部门的支持,加强机构建设和人才配备,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将其纳入区县地方志系统,确保正常运行服务。
(三)加强宣传利用。注重对地情文献资料的研究和整合,推出一些有利于阅读宣传的普及性、趣味性读物,结合互联网络建设,广泛开发利用和宣传共享地方志资源。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读志用志,用历史的智慧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鼓励青少年学生和人民群众阅读地方志,让每一个出生在巴渝大地上的人都不忘祖宗、不忘根脉,以辉煌的历史发展成就激励人们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