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发挥地方志在助力乡村振兴、建设文化强市方面的作用,决定实施重庆市名特志文化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国有史、方有志、家有谱。地方志是全面客观系统记述一个地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蕴藏着中国人民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推动社会进步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实施重庆市名特志文化工程,以志的形式全面客观记述全市名镇、名村、名山、名街、名特产品等的历史和现状,对抢救和保护传统文化、乡土文化、民俗文化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史志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客观记述我市名镇、名村、名山、名街、名特产品等的历史和现状,保护传承历史文化,挖掘利用地方名特资源,加强重庆地域历史研究成果的转化与传播,为探索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历史智慧和现实借鉴。
三、工作内容
以打造精品志书为目标,按照全市统一规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名特志编修工作,力争在“十四五”时期推出百部质量高、影响大、社会效益好的名特志书,努力将重庆市名特志文化工程建设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拟定志书篇目。科学合理设置志书篇目,在坚持志体的前提下,可作适当创新,重点突出“名”与“特”的亮点。篇目拟定后须送市志办审定。
(二)搜集整理资料。以志书篇目为导向,广泛搜集档案、图书资料、报刊资料、实物资料、口述资料、旧志资料、统计资料、音像、图照、网络资料等。对搜集到的资料,应进行科学考订、分类整理。
(三)编纂志稿。严格遵循方志编纂的有关规范,注重在记述内容、体例结构、图表运用等方面进行创新,做到图文并茂,行文朴实、严谨、简洁、流畅、优美,可读性强。志稿编纂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掌握地方志编纂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并熟悉相关地域地情文化。
(四)评审志稿。志稿评审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由承编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审查地方志书是否符合《重庆市地方志工作办法》第八条的编纂要求,是否符合宪法和保密、档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初审合格后,报市志办复审。复审通过、验收同意后方可进入出版程序。
(五)出版志书。按照全市统一徽记、统一版式、统一装帧要求,力争2025年前完成公开出版。根据编纂质量,市志办将择优推选部分入选重庆市名特志文化工程的志书申报中国名镇志、名村志等系列文化工程。2025年前成功入选中国名镇志、名村志等系列文化工程的,视为完成重庆市名特志编修工作任务。
四、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修志是“守土者之责”。名特志作为地方志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中华文明、发掘历史智慧的重要载体。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及《重庆市地方志工作办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保障好名特志编纂出版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承编单位要充分认识编纂出版名特志的重要意义,落实分管领导和专门组稿撰稿人员,接受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高标准推进名特志编修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和主业意识,依法履职尽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名特志编修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切实做好初审工作。市志办要强化复审和验收工作,按照“成熟一部、出版一部”的原则,严格把控志书质量,力争将重庆市名特志文化工程建设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三)打造精品佳志。名特志编纂工作应当坚持依法治志、存真求实、确保质量、修志为用的原则,坚持地方志编修的基本规范、基本体例、基本格式,充分利用当代科学技术手段和工具,讲好历史故事,记载发展脉络,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增强志书的权威性、严肃性,确保编修出方向正确、内容准确、质量上乘的文化精品。
附件:重庆市名特志文化工程编修规划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