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长江图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中指办字〔2022〕50 号
青海、西藏、四川、云南、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甘肃、陕西、贵州、河南、广西、广东、福建、浙江等省(区、市)地方志工作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长江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长江干流、支流流经的 19 个省(区、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编纂出版《长江图志》,以图志的方式,系统客观展现长江之治、长江之变、长江之美,向世人讲好长江故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编纂《长江图志》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客观、系统记述长江历史与现状,图文并茂展现长江千年沧桑巨变,深挖长江文化内涵,传承中华历史文脉,为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流域高质量发展之路,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服务国家江河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等提供历史智慧和现实借鉴。
二、编纂要求
要坚持志体,以图照为主,文字为辅,图文互鉴,文约事丰,从青藏高原到江南水乡,全景式、多维度展现长江流域千年璀璨历史、富饶资源、美丽风光、绚烂文化、科学治江、沧桑巨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丰富多彩的图照,普及长江知识,讲好长江故事,进而达到知长江、爱长江,知华夏、爱华夏的目的。
(一)断限。上限追溯至事物发端,下限断至 2021 年。
(二)体例。采用纲目体,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述而不论。述、记、志、传、图、照、表、录等体裁运用得当,生不立传。
(三)内容。应反映长江流域的历史与现状,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详略得当,突出重点、特点、亮点。
(四)资料。入志资料应真实、准确、丰富、全面、系统,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权威性,能够反映长江全貌以及千年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进程中发生的历史巨变。
(五)图照。入志图照应注重真实性、典型性、思想性、人民性、原创性、珍藏性,无修饰加工,无广告色彩。除人物传外,一般不使用个人标准像。主要选好用好新旧对比照、大事要事特事照、社会发展变迁照、百姓多彩生活照、大山大水雄美风光照、山水人城和谐共生照等。图下设说明文字。全志图照与文字比例为 5∶1 左右。
(六)行文。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教科书、论文等写法。除引文和特殊情况外,一律以第三人称记述。引文和重要资料注明出处。行文力求严谨、朴实、简洁、流畅、优美,可读性强。
三、组织领导
设立《长江图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为组织领导机构。设立《长江图志》总编辑室、《长江图志》编纂组,作为《长江图志》编纂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一)《长江图志》编纂委员会
主 任:高京斋
副主任:曹宏举 邱新立 叶聪岚
成 员:长江流域 19 省(区、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人等编纂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统筹、督促《长江图志》编纂、评审、出版等工作;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方志处,负责编纂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二)《长江图志》总编辑室及各编纂组
主 任:刘文海
副主任:夏小平
总编辑室设在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成员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方志出版社抽调人员组成,负责《长江图志》编纂协调指导、评审验收以及组织出版等工作;总编辑室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区县志指导处,牵头负责《长江图志》篇目拟定、统稿、总纂、出版工作。
长江流域 19 省(区、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应争取档案、水利、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经济信息、自然资源、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民政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分别成立省级《长江图志》编纂组,负责《长江图志》资料征集、组织编纂、志稿审查验收及报送等工作,并设 1 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具体名单请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前报至总编辑室办公室。
四、实施步骤
(一)正式启动(2022 年 4 月)。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正式启动《长江图志》编纂工作。《长江图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长江图志》总编辑室适时组织长江流域 19 省(区、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召开《长江图志》编纂动员会及篇目研讨会,研究部署《长江图志》编修有关工作,商讨完善《长江图志》篇目。
(二)组织编纂(2022 年 4 月—2022 年 12 月)。长江流域各省级《长江图志》编纂组,依据《长江图志》篇目开展资料征集、志稿分纂、志稿审读等工作,严守政治关、史实关、文字关。志稿审定并经编纂组组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于 2022 年 12 月前报送至《长江图志》总编辑室办公室。
(三)统稿总纂(2022 年 12 月—2023 年 4 月)。《长江图志》总编辑室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各地报送志稿,做好总纂工作,纠错补遗,处理交叉,统一文风。
(四)审核出版(2023 年 4 月—2023 年 9 月)。志稿总纂完成后,由《长江图志》总编辑室组织全国史志、水利、经济、文旅等领域专家学者开展评审工作。根据专家意见,《长江图志》总编辑室办公室对志稿进行全面修改完善,经《长江图志》编纂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移交方志出版社出版发行。
五、工作保障
长江流域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应高度重视、大力推进《长江图志》编纂工作,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各项保障,主动担当,“志”绘长江,铺陈长江千年历史、当代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绝世画卷,为国存史留鉴,为民立心育人。
(一)人员配备。长江流域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应抽选本系统精兵强将,充分吸收水利、经济、交通、文史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长江图志》编纂工作,取长补短,专兼职结合,建立一支高效率、高水平的修志队伍。
(二)资料收集。长江流域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应积极争取支持,向相关单位及个人广泛征集文字资料、照片资料、音像资料等,大量查阅档案资料、书刊资料,做到资料应收尽收。
(三)经费。长江流域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各自承担编纂费用,编纂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经费预算。
六、联系方式
(一)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方志处
联 系 人:范永恒 王 静
联系电话:010-65598590
邮 箱:fanyh@cass.org.cn
(二)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区县志指导处
联 系 人:杨祖静 邹 川
联系电话:023-89077232 023-89075076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北四支路 4 号信一金典大厦 4 楼
邮 箱:changjiangtz@163.com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