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
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中国扶贫志编纂工程和
中国全面小康志编纂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指组字〔2022〕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中央单位志鉴工作机构,中央军委党史军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忠实记录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开创的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业,按照中央宣传部《关于“纪录小康工程”组织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中央宣传部办公厅批复精神,现将《关于实施中国扶贫志编纂工程和中国全面小康志编纂工程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
2022 年 3 月 29 日
关于实施中国扶贫志编纂工程和
中国全面小康志编纂工程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保证中国扶贫志编纂工程和中国全面小康志编纂工程顺利开展、高质量完成,忠实记录中国的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志书形式全面、真实、系统记录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科学总结中国特色扶贫开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大力彰显中国道路的科学正确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优越,充分证明中华民族的聪明智慧和中国人民的蓬勃力量,详细诠释中国故事和中国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的卓越贡献,激发全体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
二、工作任务
(一)国家层面组织编纂《中国扶贫志》《中国全面小康志》。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扶贫任务比较重的市(地、州、盟),以及 14 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片区县、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组织编纂扶贫志;其他地区扶贫志编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编纂省级全面小康志;市、县两级全面小康志编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决定。
(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编写编纂反映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图书资料,建立扶贫文献、全面小康文献数据库。
(四)各级扶贫志、全面小康志编纂任务应在 2025 年 12 月底前完成。
三、志书体例
(一)各地扶贫志、全面小康志名称,一般为扶贫志、全面小康志前面冠以下限时的本行政区域名称,其中市辖区志书在本行政区域名称前冠以上一级行政区域名称。
扶贫志、全面小康志名称,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命名。
(二)扶贫志上限一般为 1949 年 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下限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宣告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全面小康志上限一般为 1978 年 12 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下限为 2021 年 7 月 1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宣告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扶贫志、全面小康志的上下限,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三)扶贫志、全面小康志编纂应坚持志体,做到篇目设置科学合理,内容记述存真求实,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运用得当。
四、组织管理
(一)《中国扶贫志》《中国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由中央宣传部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国扶贫志、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各省级党委宣传部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协调成立强有力的编纂领导机构,建立由地方志工作机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编纂工作机构,组建编纂队伍,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落实。
(四)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扶贫志、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的业务指导,制订编纂方案,开展编纂试点,举办业务培训,组织理论研讨, 搜集征集资料,统一编纂规范, 制订志稿评审验收的具体办法。
(五)各级扶贫志、全面小康志编纂,要始终坚守质量第一原则,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严把政治关、资料关、体例关、史实关、保密关、审核关,努力打造堪存堪鉴、资政辅治的志书精品。
五、保障措施
(一)中国扶贫志编纂工程和中国全面小康志编纂工程是忠实记录扶贫和全面小康伟业的浩大政治工程、文化工程,各地要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合力完成。
(二)扶贫志、全面小康志编纂,要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遵照《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总结提出的行之有效的地方志工作经验做法,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坚持将编纂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的工作机制,将编纂出版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方志出版社作为全国唯一志鉴专业出版社,要为提升扶贫志、全面小康志编纂出版质量,提供编辑、出版等方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