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制定《办法》的意义是什么?
日期: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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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办法》是我市首部关于地方志的政府规章,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全市地方志工作进入依法治志新阶段。其制定的意义,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地方志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志是依法治市的题中应有之义。随着重庆全面依法治市的深入推进,把地方志事业纳入法治轨道,由法推进、依法管理、靠法保障,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有利于我市地方志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地方志工作是“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立传”的政治性很强的文化基础工作,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法》系统总结了全市地方志工作的基本经验,科学界定了地方志工作的性质、地位,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在地方志工作中的职责,理顺了地方志工作行政主体与有关方面的关系,为地方志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第三,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地方志作用。地方志具有“存史、资治、教化”的作用和使命。“存史”就是将一定地域内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记录下来,保存下去,供人们查阅利用。“资治”就是为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施政提供参考依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教化”就是利用地方志资料对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国情、地情等方面的教育,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增强人民文化自信。《办法》的出台,强化了各级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从法治层面规范了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最大化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治、教化”功能,推动地方志服务于经济、政治、社会各方面,提供了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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