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方志编纂人员有哪些具体要求
日期: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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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志工作办法》第十条规定:“地方志编纂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地方志编纂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并掌握地方志编纂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市、区县(自治县)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地方志专家库、人才库,吸收专家学者和熟悉地情的社会公众参与地方志编纂工作”。地方志文稿涉及少数民族、宗教内容的,应当有相关的少数民族人士、从事少数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人员参加。
地方志编纂质量的好坏,编纂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是关键。被誉为“一地之百科全书”的地方志,涉及各行各业,专业性强,覆盖面广,既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及技能的专业人员,也需要熟悉地情、学识渊博、业务精深的专家学者参与,一些资料留存不完善的基层单位,更需要有其单位和地域的人员参与。2018年,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建立全市地方志专家库、专业人才库,除方志系统内的专家人才,还广泛吸收高校、科研院所、机关、图书馆、博物馆、文史馆、档案、党史、地方史、新闻出版等各领域专家学者,他们在地方志文稿编纂、评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部分区县(自治县)地方志工作机构也相继组建地方志专家库。
按照《重庆市地方志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每个区县(自治县)地方志工作机构都应当建立地方志专家库、人才库,吸收专家学者和熟悉地情的社会公众参与地方志编纂工作。专家人才要尽量做到地域、专业、体制内外等全覆盖,特别要将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自然、保密、档案、历史、军事、法律、民族、宗教等背景的专业人员纳入专家库范畴,充分发挥专家在地方志编纂和评审、育人资政、学术研讨、课题研究、成果评奖、培训授课、宣传宣讲等方面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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