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捐赠的地方志文献、音像资料、纪念性实物包括重庆市疆域变化、行政建置沿革、地理信息、政治、经济、文化、风俗、非遗、人物等方面的实物,重点在与地方志相关的书籍、地图、画册、照片、音像资料、契约、票证、标牌、标识、文字类(信札、证书、成绩单、光荣榜、家谱族谱)等载有文化信息的物件,根据需要也可以适当扩展到四川省范围。
全市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充分运用报纸、期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有条件捐赠、无条件捐赠、为特定目的捐赠等方式,向地方志工作机构、方志馆捐赠重庆历史文化地情资料藏品。提倡无条件捐赠,协商开展有条件捐赠。